判决指出,林姓少校与吴姓绘图兵均为陆军十军团58砲指部2020年办理「弹库消防增建工程」的承办公务员,均明知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告金额达100万元的工程采购案,首次公开招标后需有3家以上合格厂商投标,否则仅能宣布流标后重新招标。林男为避免该工程流标,竟指示吴男与有意承包的赖姓厂商联络,要求赖男投标时找另2厂商陪标。

吴男遂于同年10月13日,将招标公告传予赖姓厂商,并说:「麻烦大哥看能不能出动估价的那三家来竞标」、「第一次开标至少要三家厂商投标」、「我们长官又说第一次不能流标」等语,赖回称「我想办法,我必须问问他们是否可以借」,最后赖男找到另2家厂商参与投标,其中,赖男投标金额为140万元,另2家分别为148万、152万余元。

58砲指部又称为虎锋部队。翻摄58砲指部脸书
58砲指部又称为虎锋部队。翻摄58砲指部脸书

陆军第十军团指挥部因此陷于错误,误认确有3组以上厂商参与投标而进行开标程序,但监办人员于开标日发现该3家公司投标文件异常,判定为不合格厂商,才未使开标发生不正确之结果,最后由另一家厂商得标,并报请调查局台中市调查处调查。

法院审理时,吴姓士兵坦承犯行,但林姓少校否认违反政府采购法,辩称自己没有办理政府工程采购经验,他只是告诉厂商或相关负责本案招标人员,请协助多找几家有意愿参与投标之厂商来参与投标,以避免流标。

法官查出,国防部当时已核拨该工程经费,必须在2020年底发包,否则须依规定缴回国库,因此该工程具有急迫性,而林姓少校自承事先看过吴与赖姓厂商的业话,知悉两人讨论借牌陪标过程,开标前也与赖男联系,显见其辩解属事后卸责之词,依政府采购法妨害投标罪分别将林、吴判刑6月、3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