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指出,吕姓少女(19岁)与黄姓少女(19岁)原本为好朋友关系,但某次黄女却认为,吕女与自己当时的男友搞暧昧,怀疑关系不单纯,两人之间为此事发生争吵,导致黄女与男友分手,闺密间从此也不相往来,吕女也因此怀恨在心。

2020年10月9日,吕女与其他好友相约,到竹山一间KTV欢唱,席间吕女向大家抱怨此事,让其他朋友也打抱不平,因此,其中一名叶姓女子,告知吕女她还有与黄女联系,要不要把她叫来理论?黄女也马上同意,也想要与对方讲清楚。

吕女佯称叶女喝醉了,希望黄女可以来载其回家,不料,黄女到场后,才发现是一场鸿门宴,吕女便开始指责她的不是,还要求道歉等,但黄女不肯,吕女便开始对黄女呼巴掌,还用脚踹肚子,拉扯黄女的头发等。

法院认为吕女行为伤害罪行成立。资料照
法院认为吕女行为伤害罪行成立。资料照

黄女被打得相当狼狈,头部、双侧手肘挫伤、双膝也因此受伤。回家后黄女不堪遭到欺负,一气之下告上警局,并只对吕女提出伤害告诉,吕女接获检警传唤,对于犯行坦承不讳。检方讯后依伤害罪提起公诉。

法官审判时认为,被告吕女竟只因为两人一言不合,就与其他人基于伤害目的,共同伤害黄女身体,事后又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考量吕女没有前科,且坦承犯行,犯后态度尚可,因此处以上述徒刑,可上诉。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