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璇今天(11/9)在Instagram限时动态贴文表示,接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妇幼警察队的来电,对方表示目前有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她是其中一名被害人,由于身分特殊是公众人物,所以主动联系,希望她方便的话找时间到局里,由女警陪同指认照片。
李明璇表示,做完笔录后,二话不说直接提告妨害秘密罪,「听说被偷拍的被害女性不只我一人,他们(偷拍者)都是专业惯犯,把镜头装在脚背上就去偷拍女生,警察还说这样的人很多很多!只是现在台湾偷拍的刑责太轻,太多被害人不愿曝光,甚至选择息事宁人,间接助长了偷拍歪风」!
李明璇说,幸好犯人已经抓到,但她不断思考,要不是因为她是公众人物,不知道有多少女性被偷拍毫不知情、默默受害,「这种死变态,实在是需要关起来,关久一点,不要出来伤人!如果有一天我握有修法权力,绝对立法修法把对妇幼相关的伤害行为提高刑责,遏止这些坏蛋继续欺负弱小」!
李明璇接受《壹苹新闻网》访问时表示,她是在2019年间,在板桥一场政治集会上遭偷拍,如果不是警方认出她来,到现在她也不知道,但问题是还有很多女孩未被辨识出来,且因偷拍只能提告妨碍秘密罪而已,刑责很轻,难怪助长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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