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苗栗县南庄乡的20岁根姓女子,去年2月24日由许姓丈夫开车载她与1岁么儿外出,在三湾乡出车祸,造成许男及么儿死亡,根女因骨盆骨折住进台中梧栖童综合医院。
不料,根女的大伯根姓男子(53岁),同年3月20日,开车载根女2岁长子及17岁的妹妹,前往童综合医院探视根女,返家途中行经西滨快速道路梧栖路段,遭林姓男子(47岁)驾驶的水泥预拌车从后方追撞,导致根男车子起火燃烧。
根女长子及妹妹当场被烧死,大伯全身70%灼伤,送医抢救仍于翌日不治。根姓家族在短短1个月内遭遇2起重大车祸,共夺走5条人命,引发社会关注。
法官审理时,水泥车林姓司机否认犯行,辩称当时看到根男车辆汇入主车道时,有松开水泥车的油门让车速减缓,但根男骤然煞车,其所驾驶的车辆较重,因此来不及煞停而撞上根男车辆,自己并无过失。
法官勘验水泥车行车纪录器画面,发现根男汇入主车道时,右后车轮开始冒烟,此时水泥车与根男车子相距约14公尺,林姓司机虽有松开油门,但并未减速让两车保持约56至61公尺的安全距离,以致根男突然减速时,林男来不及煞车酿祸。
法官强调,根男虽然也有过失,但仅能做为对林姓驾驶量刑的审酌事项,无法免除他应负的过失致死罪责,审酌林男不承认犯行、肇事后主动向警自首、尚未与家属达成调解等情状,一审将他判刑10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