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余建国昨天指挥彰化县警局北斗分局、彰化县调站组成专案小组,查获蔡姓村长候选人游说亲友蔡姓、陈姓、吴姓被告等6人虚伪迁入户籍至该选区,以取得投票权,妨害选举结果正确性。
检方讯后,认定蔡姓候选人等人均涉犯《刑法》第146条第2、3 项之意图使特定候选人当选,以虚伪迁徙户籍取得投票权而投票未遂罪嫌。蔡姓村长候选人经检方谕知以新台币2万元交保候传;其余选民则当庭为缓起诉处分。
彰检指出,自本月8日起到昨天,针对查贿已指挥警调发动侦查计20案,共询讯问238人次,其中多件更是以实施搜索、通讯监察、声请羁押等方式强力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