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男告诉法官,去年11月8日中午他骑机车行经台中市公益路、公正路210巷口时,突然一阵强风把他安全帽吹走,他停车看了一下,没找到遗落的安全帽,心想会不会被其他车辆压坏了,于是在附近再买一顶,而且那天他钱带不够,只能买中古安全帽。
后来他收到一张罚单,被依「机车驾驶人肇事,无人受伤,未依规定处置逃逸」裁罚3000元、吊扣驾照3个月,并须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杨男觉得不服气,因此提起行政诉讼。
看见安全帽卡车底却溜掉
法官调阅警方的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发现杨男的安全帽掉落后,后方汽车闪避不及,安全帽卡在汽车底盘,杨男却看一看就离开,汽车驾驶才会气得打电话报警。
另外,法官发现杨男在警察询问时,坦承自己有发现安全帽被压在车底,却未留在现场处置,也没留下联络资料,导致后方车主难以求偿、追究责任,确实构成肇事逃逸,因此判决杨男抗罚败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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