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年约30岁的蔡男因超速、闯红灯、违规停车、未缴过路费、不缴纳汽车燃料使用费等遭裁罚128次,又滞纳营业税、健保费等,累计滞欠金额合计新台币54万多元。
台北分署指出,民国107年5月受理本案后,查知蔡男名下有MERCEDES-BENZ CLS550(2012年出厂)车辆,一度查封车子,但因车子已设定动产担保抵押债务达115万余元,且鉴价金额仅85万元,认定此动产拍卖没有实质益处。
分署人员陆续执行蔡男的薪资及投资,并要求他办理分期缴纳;蔡男于去年3月间就部分案件办理分期缴纳,但缴纳18万元后,即未缴纳。
分署通知蔡男说明,但他无正当理由而不到场报告财产状况,分署因此对他限制出境(海),但因适逢疫情期间返国仍须检疫隔离,他对被限制出境(海)状况没有理会。
疫情纾缓,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因应边境逐步开放,于今年10月13日入境者免除居家检疫措施,蔡男因此规划与女友前往杜拜旅游,为换回自由之身,于10月底缴清欠款,分署旋即解除他的出境(海)限制。(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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