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检署15日指挥市调查处、玉井分局侦办里长贿选案,拘提钱姓里长、洪姓桩脚等二人到案,扣得10多万元现金,另传唤沈姓桩脚及20多位选民。
据调查,钱女在10月至11月间亲自或透过桩脚,以每票2千元行贿,选民大多坦承有收到钱,一共缴回贿款约4万多元。检方认为钱女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证人之虞,16日向台南地院声请羁押禁见,但遭驳回,裁定10万元交保。
检方不服于18日提出抗告,台南地院今22日审理后再次驳回声押,准被告改以20万元交保。
南地院表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已大致承认犯行,且经证人多人证述明确。经审酌本案侦办进度、事证,认得以具保等方式替代羁押,斟酌被告犯罪情状、家庭状况、资力,以及参酌检察官意见,准予被告于提出20万元保证金后释放,驳回检察官羁押及禁止接见、通信之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