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分局新甲派出所20日上午9时许接获宋姓男子报案表示,他将机车停在自家骑楼下,早上骑车上班,到了公司却发现原本放在车箱内的皮夹不翼而飞,同时手机还收到金融卡提领1万元的简讯,急忙挂失卡片并报案。

警方接获报案后不久,就有热心民众捡到宋男的皮夹送至派出所,但皮夹内的现金400元和金融卡已被取走,共损失新台币1万4百元。

警方调查金融卡提领的时间、地点、民众拾获皮夹处,与宋男机车停放在南京路的位置,并调阅监视器影像,锁定41岁向姓男子涉有重嫌,并在23日通知向男到案说明。

向男坦承偷取宋男现金及提款卡,并和不知情的友人一同到多家超商,提领3次共1万元,盗领后吃喝玩乐享受,不到3天就把钱花光了。

警方询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宋男提款卡还附上写有密码的小纸条,一起放在皮包夹内,让向男不费吹灰之力到附近超商提领现金,钱花光了,金融卡也随手丢弃。

宋男得知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不敢再把密码写在上面了」,警方询问后将向男依窃盗罪移送侦办。警方也提醒,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并且注意财不露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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