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委会资料,南龙里此次有3人登记参选,在市场贩卖猪肉的黄三豪、里民郑春福,挑战现任里长吕烟泉,结果黄三豪击败吕。不过,地检署今天将黄提起当选无效之诉,若法官判决黄败诉定谳,未来将重新选举。
地检署指出,检察官张文杰指挥苗栗县警察局刑警大队、竹南分局、苗栗县专勤队共同侦办,查得黄姓候选人和郭男、吴女、林男、陈男等桩脚,涉嫌在11月间分工,以每票1千元向多位选民贿选,希望选民投票支持黄姓候选人。
据指出,郭姓桩脚接受黄三豪提供15000元,希望透过林姓男子贿选,结果林男买了一名选民后,向妻子吐露内心挣扎,妻子痛骂他为何帮人买票?林男最后将剩余的14000元,直接退还给黄三豪。
查贿人员搜索、传唤黄三豪等人,黄、郭否认贿选,向检方辩称:1.4万是举办活动经费,一度遭法院羁押后,黄才改口坦承是贿选经费、已获交保。检方认定,吴女、林男、陈男及收受贿赂的10名选民均坦承犯行,均分别获缓起诉或职权不起诉处分,其中1位否认犯行,经审酌证据后一并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