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车挂牌纳管在上个月30日正式上路,台中市第二分局文正所警员李旻哲在当天晚上7点多,巡经北区双十路与自由路口时,看见一名61岁陈姓男子骑未悬挂号牌且亦未黏贴「审验合格标章」的微型电动二轮车,欲向其宣导微电车挂牌新法时,却闻到陈男身上散发浓浓酒味,酒测值达0.25毫克。
陈男供称,之前就因为酒驾被吊销驾照,本以为改骑微电车就没事,没想到一样是酒驾,喝了3瓶保力达代价不小;警员除当场开罚、禁止驾驶、车辆移置保管,另依公共危险罪移送。
警方表示,微电车未领牌上路,将处1200到3600元罚锾,并移交保管;若骑乘未经审验合格微电动车将予以没入,另法令施行前已经购买之微电车,须在2年之内换牌照,未挂牌最重处3600元,未投保最重处1500元。
第二分局长陈家铭呼吁,微电车属于电力发动的「动力交通工具」,只要酒测值超过0.15毫克,就会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3条第2项规定处1200元至2400元;拒绝酒测处4800元,并当场禁止驾驶且车辆移置保管,酒测值超过0.25毫克,也触犯公共危险罪,提醒大家别以为酒后骑乘微电车就不会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