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分局凤岗派出所在1日上午10时许,接获林女、赖女报案,表示她们在光远路摊车卖点心和简餐,结果准备开店营业时,发现平板电脑及手机遭窃,分别损失约5千元、2万元。

被害人气急败坏的说:「平板被偷除了还要重买一台,最麻烦的是一整天的外送单都接不到,还要重新设定一次外送系统,损失不止是平板及手机。」警方除安抚2人情绪,立即调阅店家及周边路口监视器,锁定一名短袖上衣有英文字母特征的男子,在摊车四处翻找下手目标。

陈男偷走平板和手机,害摊商无法接外送单。读者提供
陈男偷走平板和手机,害摊商无法接外送单。读者提供

警方迅速在3小时内找到衣著特征相符的42岁陈姓男子,陈男坦承偷窃,供称因缺钱花用才会找寻休息中的摊商,窃取放在摊架里的财物,得手平板电脑及手机已变卖2500元,并全数花完,警方询后将陈男依窃盗罪嫌移送侦办。

警方提醒,做好防窃,财不露白,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避免宵小觊觎行窃。

警方3小时内找到陈男,没想到陈男手脚超快,不但将赃物变卖且钱已花光。读者提供
警方3小时内找到陈男,没想到陈男手脚超快,不但将赃物变卖且钱已花光。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