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郭女因幼女夭折一事被杜女在网路社群上讥讽,内心相当不满,图谋报复。2020年8 月间,郭女与丈夫曾男伙同邱女与林女,在深夜将杜女约至嘉义市的友人民宅谈判后,再于凌晨3时许,将杜女强行押载至彰化县埔心乡第五公墓。

当时郭女等人强迫杜女必须爬行约百公尺到郭女的幼女墓碑前,郭女并与曾男多次抓杜女的头撞地磕头,邱女并拿棍棒打杜女,要她边爬行边跪拜。

过程中,曾男还气得要把杜女塞进后车厢,后因杜女激烈反抗才停手。一行人凌辱郭女约两个小时后,在清晨5时才驾车离开,离去时恐吓杜女不得报案。

彰化埔心乡第五公墓。翻摄Google地图
彰化埔心乡第五公墓。翻摄Google地图

杜女历经公墓惊魂后,事后发现被害过程的影片竟被上传到抖音网路上,在不甘受辱下,气得报警。

一审法官审酌后,依共同犯强制罪将曾男判刑4月,郭女判3月,邱女及林女各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