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凤山分局新甲派出所员警获报36岁毒品通缉犯梁男,经常在三民区一带出没,调阅相关资料锁定他的行踪,昨晚8时30分,到三民区鼎山街一栋大楼前,趁梁男走出电梯之际,一拥而上压制逮人。
没想到,警方竟然在梁男手提包内查获1枚手榴弹,还有一把镇暴枪,幸好初步鉴识这颗手榴弹外头有用保鲜膜包覆,暂时没有立即性危险。
警方另外还查获洛因7包,合计毛重约91.05公克,安非他命约35.46公克、恺他命约55.52公克、毒品FM2约189.96公克,以及毒品咖啡包18包,合计毛重约37.85公克、K盘、电子磅秤等相关证物。
梁男坦承持有毒品,但否认贩毒,辩称手榴弹是友人给他的,不愿交代毒品、手榴弹来源,警方除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将梁男移送侦办,并追溯源头,全案朝向枪砲、毒品罪嫌侦办。
警方为慎重起见,立即联系刑事局侦五大队第三队防爆小组,经研判该手榴弹疑是军事用品,且没有立即危险性,因此依指示先以防爆毯包裹带回分局,上午通知八军团防爆小组前往处理。
未爆弹处理小组今天上午11点30分时,会同凤山分局新甲派出所鉴识小组鉴识,判定非属实弹,内无火药,为仿真假弹,后续由警方依案件侦办扣存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