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赵姓男子2021年2月间,以暱称「陈思哲」的脸书帐号主动加15岁被害少女的脸书,谎称自己21岁,进而在网路交往,赵男要求少女与开启手机视讯镜头聊天,并掀起内衣做出自慰的动作供其观看,少女照做,却不知画面已被赵男暗中窃录。

后来,少女有意分手,赵男则表示持有她自慰画面,恫称「分手可以,可是影片会怎么样,我不会管」、「让我抱一下或亲一下,开心的话就把影片删除」,一再要求少女外出见面,少女担心影片外流,四度约在某公立高中体育馆、土地公庙公厕等地,对少女亲吻、抚摸胸部及下体,并逼她为其手淫,并再次胁迫她在镜头前裸露。

少女不堪遭赵男长期胁迫长达半年之久,拒绝再拍摄裸照,表示「因为恐惧才一直应付你」,赵男心生不满,改用暱称「墨佐恩」的脸书帐号,将少女裸露画面传送给少女的妹妹及其男友。

被害人在视讯时裸露胸部做出自慰动作,遭赵男窃录影片,威胁她外出见面。示意图
被害人在视讯时裸露胸部做出自慰动作,遭赵男窃录影片,威胁她外出见面。示意图

同年4月间,赵男以相同手法取得另名14岁的国二少女裸露画面,事后不满对方拒不联络,竟恫称「妳故意不鸟我没关系那不要怪我狠心那就给大家看看」、「你是在消失啥小、是发生什么事情、因为很多人看过妳的影片」等语,还以另个帐号传送少女露胸影片给她,佯称影片已外流,令少女心生畏惧。

案经2名被害少女提告,赵男坦承与2名被害人裸聊视讯时窃取影片,并将15岁少女的影片传给她妹妹等人,但对于与15岁少女相约见面后的犯行,则辩称只有在少女同意下亲吻对方并抚摸胸部,但没有要少女为他手淫等行为。

法官勘验赵男与被害少女对话纪录,发现赵男为逼迫少女出来见面,先后传送「想跟我断绝关系是不是」、「闭嘴,我跟你说来,给我摸」、「我向你保证、以后不会有影片流出去,给我摸、给我摸」等讯息,证明赵男违反少女意愿。

台中地院一审将赵男重判8年10月徒刑。资料照片
台中地院一审将赵男重判8年10月徒刑。资料照片

法官认定赵男对2名被害少女,共犯下「使少年被拍摄制造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以胁迫方法使少年被拍摄、制造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散布少年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恐吓危害安全罪」等9罪,每罪判刑7月至3年6月,合并应执行8年10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