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72岁的婆婆姓吴,她告诉《壹苹新闻网》记者,当时代书及钱庄吴姓男子都在,但她根本不知道吴男是谁,只是根据媳妇的建议,依样画葫芦。
「我连自己名字也写不好,还得看著已经写好的姓名照著画,地政所人员没有起疑,万万没想到,2栋房子就这样过户了!」这位婆婆提到媳妇骗她的过程,依然气愤,强调吴男拿房子去借钱还不出来,导致银行三天两头就要拍卖强制执行。
判决指出,媳妇黄女与丈夫开公司做生意,黄女是实际经营者,2014年陆续向地下钱庄吴姓业者借贷,共积欠吴姓业者3300万元本利,黄女无力还款,竟与吴男共谋,向婆婆谎称公司节税,必须将婆婆名下位于台中市沙鹿区的2栋房产过户给公司,日后再将房产归还给婆婆。
婆婆信以为真,2018年12月在黄女陪同下,到清水地政事务所办理过户。
说起2栋房子要遭拍卖,全家人乌云罩顶!这名婆婆受访过程中,数度哽咽,一旁的丈夫则气到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婆婆难过指出,丈夫是土生土长沙鹿人,在当地已住了70多年,长辈留下一些荔枝园,他们夫妻俩省吃俭用,盖了4栋房子,打算给子女1人1栋,没想到就被黄女及吴男联手骗走2栋。
她难过、自责到几乎快死掉,这种行为比土匪还严重,法院也无法还她公道,「实在太没天理了,这样还有政府吗?」
黄女的丈夫见家中两老受折磨,气得和老婆黄女离婚。黄女及吴姓钱庄业者虽被依伪造文书等罪,一审分别被判刑4年6月、5年,但吴姓业者已早一步将2栋房屋,分别向大肚区农会贷款1320万元、阳信银行贷款800万元,共得手2120万元。
这名婆婆同时对钱庄的吴男提起涂销所有权移转登记之诉,希望把房产改回自己名下,目前一、二审均胜诉,最高法院审理中。不过,她万万没想到,吴男因为曾签本票向其伯父借款,透过伯父以本票债权清偿为由,声请强制执行,打算拍卖2栋房屋,大肚农会及阳信银行则以吴男欠款违约未清偿声请参与分配。
当事婆婆无奈只好再向法院提起第三人异议之诉,要求撤销该2栋房屋的强制执行。
被骗的2栋透天厝,一栋位于沙鹿区明秀二街靠近热闹的北势东路,另一栋门牌虽位南阳路71巷,因纵深长,后方直接临北势东路。当地太平洋房屋仲介陈柏羽说,这2栋房子的优势在于出来就是北势东路商圈,距离弘光、静宜2所科大都很近,附近还有捷运蓝线正英站预定地,不管是自住或出租给学生都很受欢迎,粗估明秀二街的透天厝价值约在1500万至1600万元,南阳路巷子内则在1300万至1400万元。
女儿陈小姐看妈妈为2栋透天厝瘦了一圈,陪著妈妈向多名立委陈情,还写信求助总统、立法院长、司法院长,但只有总统府及司法院回复「尊重司法、无权介入」。
陈小姐告诉《壹苹》记者,家人事后才知道黄女玩地下期货输钱,妈妈是纯朴的乡下人,没受过教育,也不识字,因为相信媳妇黄女才前往地政所,黄女叫她签什么就签什么,妈妈一直以为名下目前出租的2栋房屋,系过户给儿子的公司,没想到竟是过户给地下钱庄吴姓业者,直到弟弟(黄女丈夫)2019年接到房屋税税单,才发现房子已过被过户。
她表示,他们在法庭上也提出许多疑点,包括地政所只核对妈妈的证件,连一句最基本的「妳知道要过户给吴男吗?」都没问,2家银行核贷前只看了房产位置,没实地询问现租客及邻居,就核贷出这么大一笔金额,令人怀疑是否征信不实。
不过,法官审理后,认为原告确实是该2栋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但因被吴男登记为所有权人,向大肚农会及阳信银行贷款,2家银行在核贷程序上没有问题,属于善意的第三人,而原告也未能举证银行违反诚信原则,请求银行撤销强制执行并无理由,予以驳回。
陈小姐表示,吴男伯父及大肚农会、阳信银行2年来多次声请强制执行,打算拍卖这2栋房子,他们每次都只能忙著筹担保金阻挡,挡了1次又1次,至今提出的担保金已逾千万元,对于法官的判决,他们感到非常无奈,明明自己就是被害人,却无法拿回被骗的房产,「法律根本就是在保护坏人!」
目前只能提起上诉,也希望政府能修法,遇到类似案件,银行不能再以「善意第三人」做为保护伞,应与被害人协调分担损失。
黄姓前媳妇在法庭上全认罪,《壹苹》记者透过前婆家家人试图联络她,她不愿回应,前婆家家人转述,黄女案发后有对家人道歉,「但道歉有什么用,房子都还拿不回来?」
钱庄吴姓男子则联络不上,他在法庭上辩称系黄女声称其婆婆愿意帮她解决债务,并提出权状、印鉴等,他不知道黄女未取得婆婆同意。但法官不采信,一审分别将吴男、黄女判刑,目前上诉二审中。
此案委任律师林琼嘉表示,这名年迈的婆婆和银行之间没有任何债务关系,而且房地产被伪造过户,「怎么会要她去承担别人的债务、银行的损失?」况且,双方都是被害人,银行损失有再保险可以承担,吴妇却没有任何保险可承担风险,面临无辜遭受拍卖而不能救济的后果,银行实不应该将他们的错误所造成损失,要无辜者负担。
家人也气愤说,吴男伯父疑是幕后金主,一开始用吴男的名字买了一亿多的土地,再向银行贷款9000万,当时的连带保证人就是伯父,后来因为和母亲的官司,又把整块价值一亿的土地改成伯父姪媳妇的名字,于是免除伯父的连带保证人,整个过程非常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