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指出,被告孙姓男子(23岁)为了追求游姓女子,在今年2022年5月某日,先入侵游女家中,游女发现后当下将孙男赶出家门,不料,他却食髓知味,在6/1凌晨1时50分许,趁其家人不注意,闯入房间内,把睡梦中的游女惊醒。
面对游女的不满,孙男仍不放弃,真心诉说希望两人可以交往,但这种激烈追求方式,让游女无法承受,且该行为已经不是第1次,为了避免孙男再次骚扰,当下决定报警处置,警方到场后,也将孙男移送侦办。
检方检视相关证据资料后,认定孙男涉嫌违反《跟骚法》第18条规定,实行跟踪骚扰行为者,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0万元以下罚金。检方依法将孙男提起公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
审判时法官忍为,被告孙男为满足自身私欲,不思以理性方式追求游女,反复的骚扰、接近行为,让女方相当困扰,最后竟变本加厉入侵住宅,让被害人惶恐下度日,所为实属不该。考量孙男没有前科,因此处以上述徒刑,可上诉。得易科罚金。
而《跟骚法》于2021年12月1日公布实施后,这起是南投地方法院,第一起判处有罪成立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