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埔批发商隆鼻丧命
30岁的汤男是五分埔批发商,为了让鼻子高挺好看,到北市忠孝东路「葳亚娜诊所」,由常上电视的整形名医陈威宇操刀,术前配合诊所进行健康检查,报告显示正常,2019年3月4日中午动手术,下午3时20分结束,不料手术后发生异状,被送往马偕医院急救,但到院已无生命迹象,隔天(5日)0时31分宣告死亡。
死者姊曾控诉诊所延误就医
当时死者的姊姊曾向媒体控诉,弟弟术后体温飙高至43.6℃,呼吸困难,陈威宇诊断是「恶性高热」,却拖到4时20分才请民间救护车送医,下午5时她接获诊所电话通知,说弟弟因「心律不整」转送台北马偕医院,最后仍不治。
汤女质疑,陈威宇不具麻醉专科资格,为何要在没有急救药剂的诊所进行高风险麻醉?且弟弟出现状况后,诊所拖延1小时才叫民间救护车,明明5分钟就能到最近的国泰医院,却舍近求远到车程25分钟的台北马偕医院。
汤姊不满说,隆鼻手术动辄10几万元,麻醉竟交由诊所护理师萧琪芬执行,甚至竟连5000元的「单挫林」(Dantrolene,麻醉并发症急救药)也不准备,陈威宇向家属解释时,居然还说,「这种麻醉并发症,我只有念书时在教科书上看过!」实在离谱。
麻醉医学会认定处置违反医疗常规
台北地检署接获报案后发现,当天汤男在诊所进行隆鼻手术,必须要全身麻醉,而麻醉过程中的气管内管置入,因为具有相当危险性,属于核心医疗业务,应该由医师亲自执行,但诊所麻醉护理师萧琪芬非法执行气管内管置入的医疗行为,因此今年8月先起诉萧女违反《医师法》。
至于过失致死罪的部分,检察官曾将案件送往医师审议委员会进行调查,虽然医审会调查结果认定医师并无过失,但检察官另送医麻醉医学会进行鉴定,结果却认定医师的处置已明显违反医疗常规,且从头违反到尾。
首先,这项手术为全身麻醉,必须由2名医师在场,一个是手术医师、一个是麻醉医师,诊所当时全身麻醉是使用肌肉松弛剂SUCCHINYLCHOLINE,以及麻醉剂ISOFLURANCE,身体监测器必须要能够监测吐气二氧化碳的浓度,才能够知道病患对这个麻醉剂是否有不好的反应,但诊所没有这么做。
第二、在麻醉过程当中,要注意病患的身理征象,尤其使用上述的麻醉剂,必须要防止病患恶性高温,基本上每5分钟就必须测量一次,但护士却在每30分钟测量一次,完全无法及时注意其体温变化,以致于在手术结束后才发现病患体温已高达43.6度,错失急救时间。
第三、当病患发生恶性高温时,只要及时送往具有解药DANTROLENE的医疗院所急救,基本上都可以有效治愈,致死率仅有5%,但诊所却没有紧急送医,以致于错过黄金急救时期。而麻醉医学会都会在该学会的官网上公布全国所有医疗院所拥有DANTROLENE的剂量,并且公告周知,目的就是希望一旦发生恶性高温时,马上上网查询并送到最近医院急救,但该诊所却什么都没做。
不仅如此,麻醉护理师萧琪芬,在当时登载手写的麻醉纪录单时,与仪器上面显示的生理监测的数字,尤其是心跳的部分完全不符,疑为事后登载,另涉犯伪造文书罪。
检察官认为医师陈威宇与麻醉护理师共同涉犯过失致死罪,另外萧琪芬非法执行气管内管置入的医疗行为,陈威宇与萧女共犯《医师法》,萧女另因登载手写的麻醉纪录单涉犯《刑法》伪造文书罪,今天全案侦结,将2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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