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中打与财政部关务署台中关,在今年7月及11月份,陆续查获62罐含有四级毒品「西布曲明」减肥胶囊,分别在台中市南区与大甲区,逮捕瓦姓女子(32岁)及邱姓男子(51岁)。

瓦姓女子从泰国购买含有毒品成费的减肥药品,恐因此吃上5年以上官司。读者提供
瓦姓女子从泰国购买含有毒品成费的减肥药品,恐因此吃上5年以上官司。读者提供

瓦女到案供称,因自己身材丰腴,听信泰国出产的一款减重胶囊效果良好,因台湾网购平台均无贩售,遂透过网路社群,花费4000元购买27罐,请泰国友人协助购买寄回台湾,而邱姓男子则是网路卖家,也从泰国以买一罐130元到150元代价,订购35罐准备贩售,尚未开卖就被查获。

邱姓男子从泰国订购含毒减肥胶囊来台,尚未开始贩售就遭警方逮捕。读者提供
邱姓男子从泰国订购含毒减肥胶囊来台,尚未开始贩售就遭警方逮捕。读者提供

警方表示,运输、贩卖第四级毒品者,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4条规定,可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虽然二人都供称不知道减肥胶囊含有毒品成分,讯后仍将全案依法移送。

警方呼吁民众切勿购买来路不明减肥药品,以免自食其害。读者提供
警方呼吁民众切勿购买来路不明减肥药品,以免自食其害。读者提供

刑事局呼吁,市售来路不明、标榜快速瘦身减肥产品,恐掺杂「西布曲明」等毒品成分,购买减肥产品的民众务必要谨慎小心,切勿因贪求快速瘦身而轻信来路不明药品,以免造成身体永久性伤害,还可能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