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的叶男12日晚上9点多,打著赤膊只穿一条短裤,在鸟松区中正路东巷附近徘徊,刚好仁武分局鸟松分驻所员警巡逻经过,叶男远远看到警察,神情慌张快速走往巷底,警方直觉不单纯,于是上前拦查。
盘查过程中,叶男一开始提供警方假姓名,但员警透过警用小电脑核对身分影像,发现面貌明显不符,经叶男同意,带同警方到承租的货柜屋内查看,警方在屋内发现一张机车行照,核对身分发现叶男是遭苗栗地检署洗钱防制法,及高雄地检署肇事逃逸案所发布的通缉犯。
叶男见无法掩饰,才坦承不讳。叶男表示,本来在巷口等女友却等到警察,只得乖乖就逮,讯后解送高雄地检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