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指出,被告王姓男子(30岁)与陈姓女子(22岁)为夫妻关系,两人为了躲避警方追查,先去租车店租一辆机车做为代步,并于今年2022年4月26日晚上9时许,到鱼池乡某土地公庙,趁著庙方管理人员已离开之际行窃。
当时陈女在机车上把风,由王男下车偷金牌,因为宫庙属于开放式空间,因此王男很快的徒手偷走3面金牌后,即骑车离去,并前往金饰店,卖给不知情的业者,获取不法所得3418元。管理人员直到隔天才发现金牌遭窃,向警方报案求助。
警方以车追人,先找到租车行老板,再循线找到王姓男子,并将夫妻俩带回侦办,他们坦承不讳,表示金牌已经变卖,钱也已经花光,检方讯后依窃盗罪提起公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
审判时法官认为,被告2人不思以正当方式谋取生活所需,草率的窃取他人财物,且被告王男曾有窃盗前科,竟然不知悔改再次犯案,足见其法治观念淡薄,漠视他人财产权益,且至今未赔偿被害人损失,所为实属不该,因此处以上述徒刑,可上诉。得易科罚金。
★快点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B按赞追踪《壹苹新闻网》各大脸书粉丝团,即时新闻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