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分署指出,年约40岁的曾男住在北市长安东路,遇临检的地点就在他家附近,由于曾男只缴1万元罚锾之后就拒缴,新北分署执行时,发现他名下无存款或不动产,但有一辆2012年份3500C.C.的保时捷,在台北市忠孝东路四段一家规模不大的有限公司有薪资所得。

但曾男接到台北分署通知还是不理会,台北分署只好核发执行命令扣押他薪资,没想到隔天曾男在一名女性长辈陪同下现身台北分署,长辈从牛皮纸袋中拿出现金17万元,很客气地表示要缴清积欠的全部余款,这时曾男在旁边头低低不发一语,至于这名女性长辈是否为曾男母亲,执行人员并未过问。   

台北分署呼吁民众,政府对酒驾「零容忍」,酒驾罚锾一定强力执行,民众勿心存侥幸,喝酒就绝对不要开车或骑车,尊重自己与他人生命,让社会更平安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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