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分署表示,设籍在基隆市中正区48岁吴姓男子,2019年12月31日跨年夜时,在基隆市仁爱区仁二路及爱二路口,骑机车疑似酒驾,遭警拦停,但他拒绝酒测,被警方开单告发,经交通部公路总局台北市区监理所开罚18万元,加上吴男另有无照驾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道安讲习、未缴纳机车燃料费等案件未缴,前后共欠国库28万875元,于2020年7月7日先后移送至宜兰分署执行。
宜兰分署说,受理本案后,因吴男除薪资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因此对吴男核发扣押薪资执行命令。吴男发觉事态严重,立刻透过公司向宜兰分署表示「他是做工的,有上班才有钱,薪水也受到疫情影响,每月可以偿还5千元」等语,目前持续依约缴纳欠款。
宜兰分署表示,年终尾牙餐叙多,酒后驾车机率增高,为防止酒驾肇事,造成难以弥补的遗憾,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对酒(毒)驾罚锾案件强力执行,希望透过强制执行手段,贯彻「酒驾零容忍」政策,遏止交通违规及酒驾事件发生。
「酒驾害人害己,伤及荷包」宜兰分署呼吁民众切勿酒(毒)驾及交通违规,将持续强力执行交通违规及酒驾裁罚案件,民众若被裁罚,应自动缴纳罚锾或办理分期缴纳,以免被强制执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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