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林姓男子2021年11月23日在脸书刊登虚假的征才广告,涉世未深的被害女子信以为真,与林男相约见面后,被带往一处民宅内。林男假意向被害人介绍工作内容及薪资待遇,并提供一碗掺有不详安眠药的汤面供她食用,被害人不疑有他吃下汤面,旋即陷入昏迷。

林男见被害人不省人事,竟将她的上衣掀至露出胸罩的位置,一手揉搓她的胸部,另一手持手机录制该猥亵画面,接著查看被害人手机,得知其父母的LINE帐号,先传讯息给她的父亲指称被害人到台中骗走他朋友要给家人开刀的4万5千元,「目前人已经抓到了,如果你们有要处理的话再联系我。」

被害人昏迷后,遭林男搓揉胸部猥亵得逞。示意图
被害人昏迷后,遭林男搓揉胸部猥亵得逞。示意图

随后,林男再将该猥亵画面传给被害人母亲,留言恫称「拿新台币4万5千元来赎女儿」,被害人父母联络不上女儿,心生畏惧,遂在林男指示下到家乐福台中青海店门前与他碰面,再到女儿被拘禁的地点,交付4万5千元给林男后,被害人才获释。

林男在警方询问及检察官侦讯时坦承犯行,但辩称还有一名同伙「阿国」,企图减轻刑责,直到法院审理时才坦承「阿国」为虚构,全案由他独自犯案。

法官审理后,认为林男行为共触犯加重强制猥亵罪、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罪及恐吓取财罪等4项罪名,从重依加重强制猥亵罪论处,一审将他判刑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