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判决书指出,王男2年多前与妻子结婚,去年间王妻与大学同学吴姓男子突然搭上线后,去年8月到12月屡约见面,他发现妻子与吴男藉line互传讯息,记事本中更记载著「之后一定不可以嫌弃宝贝煮的饭菜,务必要吃完」、「不管遇到甚么问题,都要当宝贝的靠山,然后一起面对问题」、「不可以乱开玩笑让宝贝不开心」。
王男说,他为了确定自己没有误会两人,进一步搜寻吴男IG,发现他多次与妻儿出游,两人还裸身拍下小鸟图案刺青,他质问妻子才坦承奸情,因此向法院提出50万元侵害配偶权损害赔偿。
法官勘验王男所提供妻儿与吴男同游照片,不是妻儿合照就是小孩独照,唯一吴男与其妻儿同骑协力车合照,小孩还坐在两人之间座位,且妻子与吴男相距一定距离,难认已逾越一般社会观念男女正常交往分际,亦未达破坏王男夫妻婚姻生活。
至于裸上身拥抱小鸟图案刺青照,仅可看出两人身上刺青图案,在没有露脸情况,难于认定王妻与吴男有裸体拥抱;再者王妻line记事本记录,也无法看出是与何人相关记事,王男亦未再提出或声请调查任何证据,法官最后以证据不足驳回请求,但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