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60岁赖男与59岁林男为朋友关系,双方疑因感情问题,导致赖男心生不满欲向林男寻仇,邀集其49岁赖姓堂弟、37岁蓝姓(于8月间死亡)、35岁许姓及21岁游姓等4名男子,于今年(2022年)6月9日深夜11时许开著自用小货车,前往宜兰市慈航路一间卡拉OK附近巷内埋伏。
直到10日凌晨0时24分,林男友人游姓男子驾车欲载林男与另名许男等2人离开,埋伏的赖男等5人发现,开车在离店家南侧100公尺路边将林男等人拦下。
赖男拿著一把开山刀、赖姓堂弟则拿铝棒、蓝男拿高尔夫球杆、许男及游男则各拿著球棒,朝林男所搭乘的轿车猛打,并把林男从副驾驶座拉出车外,殴打林男。林男脸颊、右眉、左大腿撕裂伤、右腹部、右膝、左膝擦破伤。
因赖男拿开山刀不断朝林男头部、颈部、左大腿、左小腿等部位接续猛力挥砍多刀,林男为了保命,以左手阻挡,导致林男受有右耳、右额撕裂伤、右肱骨骨折并桡神经受损、左腕肌腱及左小腿肌腱断裂等伤害,盛怒的赖男还把受伤的林男推落路旁沟渠,蓝男见状把赖男拉上车,由赖姓堂弟开车搭载赖男等人离开现场。
李姓路人开车经过时,发现身受重伤的林男在路旁沟渠中,立刻报警,将林男送往阳明交大医院救治,林男才逃过一劫。
警方获报循线逮捕赖男等人,全都坦承犯案,认为赖姓男子犯杀人未遂罪,其余人等犯妨害秩序罪,应依法论科。
合议庭审酌4人不用理性方式解决问题,仅因赖男与林男间有感情纠纷,赖男就号召其他人在公共场所犯案,行为不可取;赖男还拿开山刀朝林男挥砍,并把他推落路旁水沟,降低他人发现救护可能性,无视法令,严重破坏社会安宁与秩序,对生命、身体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虽4人均与林男达成和解,但并未依约如期给付款项,难认已补偿林男损害,依杀人未遂罪,判首谋赖男5年8个月,至于赖姓堂弟及许姓、游姓友人则依携带凶器在公共场所聚集3人以上下手实施强暴罪,各判8个月及7个月徒刑,作案用开山刀、球棒等物,均宣告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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