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法官新制1月1日施行,这是司法史上首次让一般国民以法官身分参与审判,只要是年满23岁的国民都有机会被抽选担任国民法官,法庭上将由6名国民法官与3名职业法官共同讨论、一起审判重大刑事案件。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长李进清今天接受媒体联访时表示,台中地检署今天上午向台中地院起诉一件国民法官法适用的案件,案由为杀人案,经电脑分案后为民国112年国审重诉字第1号,由刑事庭第4法庭受理,庭长唐中兴担任审判长及受命法官,并由第4庭的最资深与次资深法官担任合议庭的陪席法官,之后会再依法定程序选任国民法官审理。

李进清说明,根据国民法官法规定,故意行为因而发生死亡结果是属于国民法官法适用的案件,今天受理的案件为刑法杀人罪,依照规定要避免国民法官预断,因此承审的合议庭暂时不会接触案件完整卷证,必须由其他法庭处理人犯起诉后的移审事项。

至于国民法官案件准备,李进清表示,台中地院去年与前年分别进行8次模拟国民法官审判,经台中地院讨论后决定,由刑2庭至刑8庭的庭长担任审判长与受命法官,并由法庭最资深与次资深的法官担任陪席法官,让国民法官案件获得最完整的审理。

李进清提到,分案后依照过去模拟的经验与案件繁简不同,需要1至2个月时间进行证据能力、传唤证人的准备程序,再依照国民法官选任程序,选出6名国民法官与1至4名备位法官进行审理。

据了解,今天移审台中地院的杀人案件,为台中市担任业务员的22岁黄姓男子,去年10月间至同为业务员的施姓男子家中理论,却持刀将对方刺死,经检方侦办后今天依杀人罪嫌起诉。(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