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院指出,朱女经讯问后否认犯行,然其担任柜台行员业务至今3年多,对于承办业务需小心人头帐户,也要小心调高约定转帐金额一事,无法推诿为不知;再核对朱女及诈骗集团林姓主嫌等人供述,堪信朱女对本案犯行有主观犯意之联络,且尚有其他共犯未到案,有事实足认朱女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有羁押必要,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诈骗集团林姓女主嫌则坦承犯行,并有共犯供述及手机对话截图可证,林女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洗钱罪嫌重大,依对话截图足认林女于诈骗集团内地位较高,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林女自承目前居无定所,另案因诈欺罪经台北地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现正缓刑中,足认其有逃亡及勾串共犯之虞,有羁押必要,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另外洪姓、刘姓2名控车(负责看管提供人头帐户之人)也一并裁定羁押,另3人各2万元交保。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李佩宣检察官本月5日指挥台北市刑警大队、士林分局、南港分局、文山第一分局、中坜分局,侦办诈欺集团,持法官核发搜索票,搜索包括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成功分行、江翠分行等20处,拘提朱姓女行员(26岁)和林姓诈骗集团主嫌等10人,并救出被害人6人,且冻结被害人遭诈骗款项达2200余万元。

经检察官复讯后,认为中信银行成功分行朱姓行员和林姓诈团女主嫌等7人参与诈欺犯行等,以涉犯《刑法》3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后段参与犯罪组织及违反《洗钱防制法》之洗钱等罪嫌向桃园地院声请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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