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杨姓男子是驻地位于台中市大里区的陆军机械化步兵第234旅旅部连医务组长,去年1月12日下,得知同在该部队服役的被害女兵在医护所值班,遂前往医护所,见她独自一人坐在医护所换药区,认为有机可乘,竟基于意图性骚扰的犯意,坐至被害人身旁抓捏她的右手,被害人当场喝斥:「这样真的很不好,你是有老婆跟小孩的人,不要这样。」
没想到,杨男不予理会,示意被害人和他至医护所药局坐下,随即将被害人连同她所坐的办公滑轮椅拉至其身旁,乘她不及抗拒之际,以右手自被害人臀部左侧往上触摸其腰部、腹部、胸部,被害人喝止并推开杨男,此时刚好有人前来看诊,杨男这才离开。
被害人不甘受辱,控告杨男性骚扰,台中地检署侦结,依《性骚扰防治法》将他提起公诉。不过,台中地院开庭后,被害人却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撤回告诉,判决书并未说明原因,法官依法判决公诉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