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栋屋龄仅2年的社区大楼,位于台中市太平区祥顺路,管委会向法官表示,郭姓住户自2021年5月迁入后对外宣称经营茶行,实际上却做为招待所使用,内部安装卡拉OK等各项影音设备,常在半夜开轰趴、播放重低音音乐、大声唱歌,造成同栋及邻栋住户不胜其扰,管委会多次请郭男于晚间10时后降低音量,但都没有改善。

管委会说,辖区太平警分局短短1年内就接获43起检举郭姓住户噪音的案件,但郭男在门口设有监视器,往往在警方到场后就关闭音乐并故意不应门,躲避警察及环保人员稽查;去年2月,社区召开区权会,130名区权人共有89人出席,经表决共有86人同意要求郭姓住户搬家,管委会对郭及房屋所有权人寄出存证信函,并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对郭提出强制迁离诉讼。

郭姓住户抗辩说,管委会在存证信函中未具体说明何时发出噪音,也未依公寓条例规定「通知3个月内改善」,且他2度委请厂商施作吸音海绵,显见他并非蓄意违反社区规约,情节亦非重大,若对他强制驱离,恐有违反比例原则之虞,也严重侵害宪法保障之居住权。

社区召开区权会,出席的89人有86人同意经营茶行的郭姓住户迁离。鲜明摄
社区召开区权会,出席的89人有86人同意经营茶行的郭姓住户迁离。鲜明摄

法官查出,太平警分局1年来确实接获43件检举案,甚至有派出所警员打电话向环保局举发,经调取相关报案检举纪录,发现报案人也有社区外其他民众,报案时间为夜间10时至凌晨3、4时左右不等,警方到场「听到音乐声」及「劝导改善」者共有11天合计25起检举案,而「屋内有人,拒绝应门」及「大门深锁,无法劝导」者共有5天合计7起,显示该屋确实经常在深夜发出噪音,否则不可能有这么多住户检举。

法官审酌,郭姓住户在接获管委会通知要求改善噪音后,仍不愿改善,继续以「大声播放音乐、唱歌」方式发出声响而噪音扰邻,蓄意与社区住户及附近民众对抗,并挑战警察、环保机关执法的公权力,即使管委会未明确通知应于3个月内改善,也未违反比例原则,判决郭男应从他所承租该社区的房屋迁离。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