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慧玲得知判决结果,于脸书发文,「感谢庭上法官伸张正义,以及诉讼之路上相伴、相挺、支持的所有朋友。」
詹女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7时,在中坜后站街头吃早点,赶路上课途中,被中坜警分局叶姓警员临检,当时詹质疑警员盘查合法性,一度拒绝说出相关个资,詹女与叶员对话时一句「你真的很蠢」,引起叶员不满,以大外割抛摔,最后詹女被带回派出所上铐扣留。事后双方互告,桃检都以不起诉。詹女不服,声请再议,经高检发回续查,改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诉叶姓警员。
一审结果出炉,桃园地院判处叶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月。
桃园地院判决指出,经法官当庭勘验叶员密录器画面及路口监视器画面,詹女当时独自行走在公共道路外侧,外表整洁、神色正常,并无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泥醉迹象,亦没有公然携带违禁物、武器、易燃物、爆裂物,而叶员拦检詹女时,詹女除质疑叶员盘查的法律依据,并无攻击、冲撞警察或加速逃逸之行为。
判决指出,但叶员当时仍以身体阻挡詹女离去,并要求她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分,行为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詹女行动自由权利;詹女于行动自由权利遭到不法侵害时,对叶员的违法行为评论「真的很蠢」、「你做的事情违反你的工作」等语,自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并非意在贬损叶员。
法官审酌詹身为警员,本应端正行止、奉公守法,竟不思克尽保障人民权利之职责,于值勤时假借职务上机会,对于行止正常的路人,以身体阻挡去处的强暴方式施以违法盘查,而妨害詹女行使其行动自由权利。
更有甚者,叶员违法拦阻盘查詹女在先,却借口对方妨害公务而加以违法逮捕,剥夺行动自由并造成詹女身体受伤,除造成詹女损失外,并严重影响人民对警察之信赖,损害警察形象,且叶员犯后未能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告诉人之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但衡叶员并无刑案前科,堪认素行并非不佳,因此分2罪论处4月及6月徒刑,6月徒刑部分不得易科罚金,若判决定谳将得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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