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影片中看到,民众于南港区南港路1段路中央点燃鞭炮,不时还有公车及多辆汽机车经过,阵阵烟花向上窜,幸好未造成任何危害。
南港分局指出,虽未接获民众报案检举,但民众于道路燃放鞭炮,恐有妨碍交通安全疑虑,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第1项第1款:「在道路堆积、置放、设置或抛掷足以妨碍交通之物」,可处1200至2400元罚锾。
警方将调阅周边影像监视器,查证施放民众身分后,依法处罚,另外是否有违反其他相关法规部分,南港分局将函请相关主管权责机关调查,以维民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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