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查出,李诗翔于2018年1月间与「HOII」创办人林少萍联手成立奥达士公司,并确认以「AUDACE」为公司英文名称及商标,同年4月24日召开发起人会议,4月27日经主管机会核准,奥达士公司正式成立,股东为李诗翔及林少萍担任负责人的法人极光先进光学公司。奥达士的董事长由李诗翔担任长、罗妍丝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
2018年8月间,奥达士办理增资,找了由艺人小S老公许雅钧担任负责人的李氏公司、楠汇公司、台湾錄霸公司,及1名王姓女子参与增资。同年10月间,由林少萍的丈夫何孟夕以「AUDACE」设计公司商标Logo,作为奥达士公司产品瓶身设计使用,公司主要产品为蘭花便携装、蘭花面膜、蘭花精萃青春修护油等脸部及身体护肤系列保养品。
当奥达士要进军中国时,李诗翔找了由他担任代表人的厦门门瑞奇星公司,李女在未告知奥达士所有股东并征得股东的同意下,指示罗妍丝以以厦门瑞奇星公司名义,与大陸地区之北京市中倫律师事务所、北京中天大业知識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签约,由不知情的事务所,将「AUDACE」等Logo图样向大陆地区商标申请主管机关办理注册,让厦门瑞奇星公司取得商标权。
当奥达士公司发现公司商标登记在厦门瑞奇星公司名下时,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股东临时会,要求李诗翔将厦门瑞奇星公司取得商标权移转到奥达士名下,李女当时虽然同意,却于2020年3月间,以厦门瑞奇星公司名义发函给所有代售奥达士品的经销商、奥达士公司在台湾合作的纸盒制造厂及生产产品的工厂,主张「AUDACE」等商标权为厦门瑞奇星公司所有,且未授权第三人在大陸地区使用,要求受文者不得再生产、制造或使用、销售,否则将追究侵害厦门瑞奇星公司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
不仅如此,奥达士还发现2019年3月至11月间,李诗翔先后侵占奥达士在大陆销售的货款3597万3741元和700多万元,分别藏到个人住处的保险箱及存到个人银行帐户,并浮报代垫坎城影展花费人民币130万3600元(折新台币约557万9408元),总计4856万2861元,因此对李女、罗女提出告诉。
台北地检署首次调查认为,全案为民事纠纷,将2人处分不起诉,但高检署认为调查不完备,发回北检续行侦查。检察官调查后认为奥达士公司商标的部分,李女、罗女涉犯《刑法》背信罪,A走公司4856万2861元的部分,李女则涉犯《刑法》业务侵占罪,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