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院判决指出,詹女独自行走在公共道路外侧,并无任何可疑之处,而詹女遭叶员拦下时质疑盘查的法律依据,但叶员仍阻挡詹女离去,并要求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分,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詹女行动自由权利;詹女对叶员行为评论「真的很蠢」属捍卫自己权利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并非意在贬损叶员。

而叶员违法拦阻盘查詹女在先,却借口对方妨害公务而加以违法逮捕,剥夺行动自由并造成詹女身体受伤,除造成詹女损失外,严重影响人民对警察之信赖,损害警察形象,且叶员犯后未能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告诉人之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因此分2罪论处4月及6月徒刑,6月徒刑部分不得易科罚金,若判决定谳将得入狱服刑。

非洲鼓女老师詹慧玲不服盘查遭大外割。资料画面
非洲鼓女老师詹慧玲不服盘查遭大外割。资料画面

对于此判决,詹慧玲也在脸书写下865字长文:

我很想换位思考,如果我是叶政昱。如果我是叶政昱,我现在非常悲伤,因为我的世界崩解了,因为我的前途没有了。我再也不能穿上这一套帅气的警察制服了吗?我很热爱我的工作啊!

当警察那么多年,从来没出事,我也是照著那规矩上街,照著那规矩执勤,而且我备受认可与称赞,我完成了很多英勇事迹。我一切依照我的职业习惯,以及学长、老师、长官、前辈的教导。但是现在出事了,我到底哪里错了?而且你们都走了,你们答应要帮我的。你们当时也都支持我这么做的,不是吗?我有再三的确认了。

但是,陈锦坤长官你现在去了台东,甘博伦所长,你也调职了,你们继续当警察,而我呢?为什么是我?你们不是都这样做吗?为什么你们没事?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我成为社会的笑柄?我得要去坐牢。你们那时候为什么不阻止我?

我现在真的后悔了,可是我能怎么办?我要去道歉吗?我是不是应该去上诉?如果我道歉了,承认我错了,我的罪刑可以减轻吗??一切都还来得及吗?我的人生就这样毁了吗?我不甘心。我很孤单,我很痛苦,我对不起我的家人。

 

受害女师詹慧玲发865字长文。翻摄詹慧玲脸书
受害女师詹慧玲发865字长文。翻摄詹慧玲脸书

如果我是叶政昱,为了弥补这整起事件造成的伤害,我会请我当时的局长、所长,当时对詹老师进行手镣、脚铐、违法羁押的同仁一起公开跟社会大众以及詹老师道歉。

我会发表道歉声明。我会针对自己身为警察却进行违法盘查的行为道歉。对老师进了派出所之后,警所同仁所进行超乎比例原则的羁押行为道歉。为整个事件造成的社会成本的浪费,向社会大众道歉。为本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人们对警察不信任加深的现况道歉。

而且,我以及同仁必须给予詹老师合理的金钱赔偿。我即将入狱服刑,承担我应有的法律责任。我期望警察同仁、学弟、学长不要再步我的后尘。要因此事件而有所警惕。违法临检的事情不要再发生。我们学习到的那一套临检手法停止再做了。

如果我是叶政昱,我希望我有勇气面对社会大众,祈求人们与詹老师的原谅,我希望我的道歉可以缝合人们长期以来被警察违法临检的集体伤口,弭平人们与警察之间造成的对立与不信任。这样我就不会带著愧疚入狱。这样,我所承受的牢狱惩罚,才能更彰显他的意义与价值。如果我是叶政昱,我觉得我应该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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