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士林地方法院判决指出,谢女自民国108年1月起受托,每周一到周五全天候照顾3个月大的女婴;2月10日至13日以不详方式伤害女婴脸部、下巴,导致女婴下巴瘀青;2月14日至17日为农历春节,女婴双亲将孩子接回家照顾,发现女婴下巴伤势。

108年2月19日晚间,谢女大力剧烈摇晃女婴头部,或以不明外力碰撞女婴头部,随即外出倒垃圾,由谢女丈夫接手照看女婴时,发现女婴意识昏迷,将女婴紧急送医;女婴父母进而对谢女与其丈夫提出告诉,案经士林地检署起诉。

女婴自4年前案发当晚持续治疗至今,因脑伤受有脑部萎缩、发展迟缓、双眼视力减退,严重减损双目视能等重伤害。

谢女与其丈夫否认伤害女婴,谢女辩称女婴平日日间由她照顾,其余时间由女婴父母接回,托育期间身体状况正常;她没有对女婴做任何撞头、摇晃的动作;丈夫称女婴脸上会有瘀青,是看见女婴没有反应,用手大力捏女婴脸颊。

一审认为,谢女身为保母,应善尽保母职责,却接续以不详方式伤害女婴,令女婴难以健全成长,且谢女始终否认犯行,拒绝与女婴双亲和解并赔偿,均未向女婴双亲道歉求得原谅,难认有悔意。

至于谢女丈夫部分,合议庭参酌医院意见,推测女婴脑伤为一次性撞击,丈夫案发当晚从台北公司返回淡水住处,需要近1小时;而丈夫联系送医时,与女婴同在时间短,无证据显示丈夫和女婴有所接触,谕知丈夫无罪。全案可上诉。(中央社)

壹苹新闻网-投诉爆料

爆料网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acebook 按赞追踪

壹苹娱乐粉专壹苹新闻网粉专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女议员踩到坑「整只脚都陷下去」 实测柏油坑洞:台北市路平加油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