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慧玲今天向中央社记者表示,将提出国赔申请,预计月底国家赔偿请求书将送至桃园市政府警察局中坜分局,届时也会召开记者会说明下一步动作;这不只是叶员一个人,整个员警体系都应该要对这件事负责、被检讨。
詹慧玲说,她没有报复心态,也愿意给予对方更多的机会,尤其是初犯;针对受刑人的措施,会尊重叶员争取权益以及台湾司法判定,只要能改正他的行为,不一定要关进监牢。
詹慧玲于2021年4月22日遭时任职桃园市政府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员警盘查,她拒回答且骂「很蠢」,遭施以柔道「大外割」当街压制、后被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慧玲认为警察滥权、执法过当,提起诉讼。
双方在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詹慧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去年起诉叶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年2月1日宣判,叶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月、6月,仅前者、4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
警分局办理停职作业,桃园市府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规定核定叶员停职,自3月11日起停职生效。
中坜警分局表示,叶员将依规定向桃园地检署声请易服社会劳动代替服刑,若检方通过,未来期满可望依规定申请复职,但若不通过、得入狱服刑,就会依规定免职。
对此,桃园地检署指出,针对叶员声请易服社会劳动部分,目前尚未收案、也未分案,待分案后会依法处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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