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拍界赫赫有名的「宝哥」郭宝国,为聯亚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曾接受知名的投资客刘妈妈委托代标豪宅帝宝而声名大噪。2018年12月10日,他向于姓好友借款投资位于台北市中山区某法拍屋,于男开立1张面额638万元的商业本票给他,最后因为没有标到法拍屋,郭宝国将支票用彩色影印机印了一张比例大小相同影本,将影本放在公司抽屉里,然后再将真的支票还给老友。
2020年5月7日,郭宝国的二儿子、同时也是联亚公司业务员的郭家凯,到台北地院民事执行处投标一处位于八德路上的不动产,竟将他父亲影印的支票投入北院民事执行处投标柜内,当北院司法事务官就某不动产进行第3次拍卖程序开标后,发现郭家凯已缴足保证金,宣布郭男得标,但是当北院书记官将郭男支票办理入库时,被台湾银行人员察觉支票是伪造的,台北地院因此向北检告发郭男。
检察官为了厘清案情,曾以证人身分传唤开出支票的于男到案,于男表示因为做法拍屋与郭宝国认识30多年,2018年12月10日因为郭的钱不够,向他借款押标金638万元,想要购买合江街一处法拍屋,他开了638万元商业本票交给他,最后因为没有标到,郭男将支票还给他。直到2020年5月间,他接到台湾银行通知,说该支票已经兑现怎么又给别人用,他急忙去问郭宝国,才知是对方之前将支票影印,但他并没有授权郭宝国将支票影印使用。
检察官另外也以证人身分询问郭宝国,他证称当初将支票影印,主要是作为业务上的教学范本,可以在外出时放在皮夹里,当客户询问要怎么开立本票时,就可以拿出这个样本,而且这张影印的支票与真正的支票有色差,不难分辨真假,他并不知道儿子将他抽屉里的那张影本支票拿去使用。
郭家凯到案辩称,他在父亲抽屉里看到支票时,不知道影本,以为是父亲帮他准备的押标金,当时因为急著出门参与投标,也没有想太多,直到父亲告诉他那张支票是影本才知道。检察官调查后为郭家凯涉犯《刑法》行使伪造有价证券罪,将他起诉。
法院审理期间,郭男认罪,法官审酌郭男持伪造支票投标而得标法拍屋,其行为已危害台北地院民事执行处的正常得标程序,也扰乱社会交易秩序及票据流通信赖,实非可取,但考量他犯后始坦承犯行,表示悔悟,因此依《刑法》行使伪造有价证券罪,判处1年2月徒刑,缓刑3年,并于判决确定后,向公库支付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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