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告诉法官:「我是透过交友软体认识许男,聊天时约好见面就发生性行为,做爱过程中他问我可不可以拍摄,我说可以,所以他手上有我的性爱影片,我忘记发生过几次性行为,但应该只有拍摄过那一次影片。」她还说:「许男没有违反我意愿,挥我巴掌就是一种情趣。」
深怕性爱影片被男友看见
后来少女想摆脱砲友关系,许男却展露人性丑恶的一面,传讯称:「妳确认不联络?妳态度不太对吧,妳要不要见面?」少女回他:「联络什么,为什么要联络,你可以不骚扰我了吗?」许男随即传送她的性爱影照,少女急称:「删掉啦,你要删吗?」许男知道自己占了上风:「看妳的态度,妳男友要看吗?妳乖乖就没事,见面做,见面做完删。」
少女担心性爱影照被外流,只好同意:「你威胁我,我答应见面了。」但许男得了便宜还不饶人,质问少女:「我有威胁妳吗?再说一次。」她据实回答:「有。」许男不爽:「那不用见面了。」少女只好改口:「好啦,没有。」
16至18岁可「合意性交」但拍摄性影像触法
法官认为《刑法》虽认定16岁以上少年有展现情欲的能力,且有合意性交的性自主决定意识,但法律应保障个人表达情欲的隐密环境,保护性自主免于受到干扰侵犯,现在网路影响无远弗届,儿少的色情物品流传到网路上,将长时间严重侵害儿少身心健康、隐私权,也就是说,许男与年满16岁少女合意性交,虽然没有触犯《刑法》强制性交罪,但依据《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即使合意拍摄未满18岁者的性影像,仍触犯拍摄、制造少年性交行为电子讯号罪,刑度1年以上、7年以下。
色男哭求饶:我未婚妻不知情
担任业务员的许男出庭时哭著求情说:「我有对象打算结婚了,未婚妻不知这件事。」高院考量他已经赔偿少女10万元和解,依《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刑1年2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须保护管束,并参加5场法治教育。可上诉。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acebook 按赞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