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电侦大队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实施网路巡逻,发现新北市一家国际贸易公司,在LINE经营网路平台,涉嫌贩售高剂量维生素D等禁药,遂与新北市卫生局组成专案小组扩大追查,发现该公司洪姓负责人(68岁)为谋取不法暴利,分别在德国与台湾各成立1间保健食品与医材公司,借以向德国原厂取得批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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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查,洪嫌从德国以批发价格购入「百年草本Sanct Bernhard高剂量维生素D3 5600I.E、维生素D3 2000 I.E、维生素D3 1,000 I.E」等3种剂型,依国内规定维生素D3超过800I.E应以药品列管规定,及「褪黑激素口含片1Mg」、医师处方药「Zymafluor 0.25mg(小哈氟)」、乙类成药「China-Oel Pfefferminzöl(德国百灵油)」等6项药品,利用人头包裹,以申报不实方式,将药品由德国输入台湾。
警方表示,洪嫌将夹带抵台的禁药,透过LINE社团群组贩售牟利,以德国百灵油为例,国内100ml市售价格为2380,该公司仅卖1350,经查该公司引进的6款禁药,在2020年1月到2022年6月间,共计销售5万余瓶,销售金额达新台币1723万余元。
警方完成搜证直行搜索,逮捕洪嫌、蒋姓妻子(59岁)及公司主要干部俞女(37岁)、游女(37岁)到案,查扣6项禁药合计2339瓶及货物进口单1批等证物,讯后将全案依《药事法》「输入及贩卖禁药」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
警方呼吁,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民众对报导防疫之保健食品购买意愿高,造成高剂量维生素D3热销,惟本国规定维生素D3超过800IE应以药品列管,提醒民众切勿因一时贪小便宜,在网路上贩卖或购买未经卫生主管机关发给药品许可证之药品,以免官司缠身或消费纠纷求助无门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