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主张,他和妻子结婚3年,育有一名子女,2021年6月间,妻子突然说她怀孕了,但他觉得有鬼,在多次询问后,妻子承认外遇,和小王发展地下情,还多次嘿咻,因没有做好防护措施意外怀孕。
人夫告诉法官,他得知妻子怀的不是他的孩子,心碎离婚,在2人离婚1个月后,妻子竟和小王登记结婚,并在日本生下孩子,事后他越想越气,觉得妻子怎么可以在和他还有婚姻关系时,和其他男子交往、嘿咻,导致他精神崩溃,向前妻提告侵害配偶权,求偿100万元。
人妻则反驳,配偶间是独立个体,不能因婚姻关系,而支配他人意志或自主决定的权利,且前夫在知道她怀孕当下,并没有向她求偿,现在才提告已违反诚信原则,此外,日本法院也判小王侵害配偶权,要赔人夫日币250万元(台币约56万),主张人夫损害已获赔偿。
台北地院审理时,勘验人妻生下的小孩DNA鉴定报告,认定人妻与小王已逾越一般朋友交往,破坏圆满幸福婚姻,且情节重大,判人妻要赔人夫3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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