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件发生在今年4月14日中午,30岁的黄男连续在中山区林森北路四面佛、林森北路377号、413号店家门口及民生东路一段37号地下室纵火,他点燃打火机,焚烧杂物,还好火势不大,迅速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警方获报后找到黄男将他移送法办。
黄男到案后表示,因为他在做酒店公关,平常工作日夜颠倒,加上平时有服用精神方面的药物,对于为何要纵火,他也不知道。
检察官为了厘清黄男的精神状况,请精神专科医师鉴定,认定黄男的精神状况还好,因此没有强制让他就医治疗,而为了防止黄男再犯,检察官将黄男收押后,今天依《刑法》公共危险罪起诉。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acebook 按赞追踪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国小狼师诱11岁男童回家「治疗青春痘」变性侵 还在校内逼口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