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在澎湖县道东卫岔路口汽机车擦撞引发全武行,全案在地方上引起争议,开车的洪姓男子已于日前出院。澎湖县长陈光复28日前往医院慰问,他也跟洪母承诺,要求警方加强巡逻保护乡亲、呼吁司法单位加重求刑、县府全力协助后续法律协助绝不和解、加重求偿一定会做乡亲后盾。
针对0426行车纠纷斗殴案,澎湖县警局长林逢泉今天率马公分局长黄政龙召开记者会说明案件侦办过程。警方新闻稿特别以QA方式回应外界疑虑。
对于「在场6男2女,为何警察只移送4人?其余人为何不以在场助势罪移送?」新闻稿表示,经检视路口监视器、行车纪录器等画面及犯嫌、在场人,以及被害人指述,综合相关证据将动手4人依加重聚众斗殴罪、伤害罪、毁损罪,依法逮捕、解送并移送澎湖地检署。
没动手的2男2女,为求慎重也一并以关系人身分移送澎检,并非外传「只移送4人,而是8人全部送到地检署」。为何不以「在场助势罪」移送?警方解释,刑法150条聚众斗殴在场助势罪,要视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参与聚众斗殴犯意,如仅在场观看难以论罪,为求慎重仍将4人一并送地检署由检察官讯问。
对于地方上质疑,警察「保护」加害人并「护送」至机场?澎警说明,案发后施暴画面迅速在网路流传,地方乡亲群情激愤,马公分局为避免这些人继续留在澎湖,乡亲与这些人有所冲突,因此警力监控搭机离开澎湖,目的在防制可能发生的暴力冲突,并非所谓护送。
传闻有地方民代介入关说案件侦办,林逢泉表示,从未接到任何澎湖议员或民代亲自或来电关说或关心案件侦办。全案依法侦办「证据到哪就办到哪」,相关施暴者也是依最重法条(刑法第150条第2项第2款加重聚众斗殴罪,法定刑最高可处7年6个月)移送。
至于未来如何因应类似案件,林逢泉表示,会在第一时间启动快打警力到场压制,依法逮捕、严查严办;并针对观光景点及交通要道,增加巡逻班次集警力加强巡守,提升见警率防制不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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