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发生于2021年10月,当时51岁的林男跟58岁许女交往,2人都曾离婚,各自扶养1个儿子,4人一起住在台北市新生北路租屋处,由于林男的工程公司因疫情冲击,收入锐减,疑因经济因素与许女发生争执,随即协议分手,但林男怀疑许女劈腿想甩掉他,越想越气,有天许女应酬喝酒深夜回到租屋处,一进门就烂醉趴在地上,林男竟用皮带将她勒毙。

勒杀女友辩她要见耶稣

林男行凶后企图脱罪,用菜刀在许女手腕上深划2刀,营造自杀假象,而他伴尸一天后,拿刀浅划自己手腕,并留纸条给许女的儿子,假装殉情,许女儿子回家见到母亲已无气息,赶紧报警。

虽然林男刻意营造殉情假象,但检警发现许女死亡前托亲友寻找学区好的房屋,打算买房,并无寻死理由,检方依家暴杀人罪起诉林男,求处无期徒刑。

一审审理时,林男辩称林女回家后讲醉话,「就说人生好累、要见耶稣,我就开始喝酒,直到2人都睡著,醒来后我看到旁边有皮带,我就勒她脖子,因为她吵了很多次要见耶稣,一直吵著要死,我喝酒也觉得被她吵得很累,2个人想要去见耶稣」。

法官不采信林男狡辩,认定他仅因感情、工作、经济问题,趁许女毫无防备勒死她,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上诉高院后,林男还是辩称跟许女约好「见耶稣、去神的国度」,并非故意杀人,还说自己只触犯加工自杀罪,高院依然不采信,认为林男毫无悔意,日前仍判他无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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