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吴姓主嫌(49岁)招幕人头成立公司,与范姓男子等人共组洗钱犯罪组织,配合收受假投资诈欺机房取得的被害人款项,转入人头公司或个人帐户,层层移转后再由车手将款项提领出来交给诈骗机房,达到隐匿掩饰犯罪所得之目的,再利用于手机内制造虚伪对话纪录,以「借贷」申办人头公司及有「KYC」验证的虚拟货币交易对话纪录作为掩饰,借此逃避检警追缉。
警方历经月余追查,去年9月6日在新北市、台北市及宜兰县等地区,查获洪姓男子等10名水房集团成员到案,经向上溯源掌握以吴姓主嫌为首的水房集团,今年4月13日发动同步搜索,拘提吴嫌及重要干部林嫌及洪嫌等13人到案,查扣现金30多万元,与吴嫌持有价值约1000万元虚拟货币。
警方表示,该洗钱集团替投资诈欺集团洗钱,初步清查从去年6月到遭警查获,已使用11间人头公司,诈欺被害人143名,洗钱金额高达1.4亿元,侦询后分别将全案依诈欺、洗钱防制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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