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馆长2019年2月间数度开直播批评艾玛(本名林忆杰),言论包括:「如果她这个人没问题,在我成吉思汗做一做不见了,她去健工,又被人家踢出来,因为她去健工摸人家教练,男生教练,还被告性骚扰,还要我讲嘛。」

馆长陈之汉(图)被判赔偿健身女教练艾玛10万元确定。翻摄馆长脸书
馆长陈之汉(图)被判赔偿健身女教练艾玛10万元确定。翻摄馆长脸书

馆长只愿赔5万

馆长还说:「健工的,你们自己去问健工的人,我不想要再讲了,为什么要从健工离开,因为产生了法律纠纷,因为她一直调侃,用言语,然后去摸人家,人家男教练,一样是教练,人家男教练有女朋友,所以就产生出了这个,人家告她性骚扰,健工之后就把她开除掉,这个事情,现在可能还在法律上面」、「在我们这边是这样离职的嘛,背骨嘛,然后在健工是因为发生性骚扰事件被开除的嘛」。

此案一审判馆长赔偿艾玛10万元,他上诉后主张艾玛2018年7、8月在IG贴文:「#吸你老婆的还不够#还有你妈的奶可以吸。」、「我要澄清被误解的事,因为同事关心我的奶,我才用奶来做比喻,并不是想性骚扰…如果这位已婚男同事觉得被性骚扰,我很抱歉也感到遗憾与委屈#事情发生后我变成自由教练了。」可见她确实曾被健身工厂同事指称性骚扰,如果要判赔,应该判5万元才适当。

刑事诽谤官司未结

新北地院二审认为馆长言论足以贬损艾玛人格及社会评价,而且以具体的「性骚扰、背骨」等语侵害她的名誉权,对艾玛造成的精神痛苦比抽象辱骂更严重,审酌馆长曾任两栖侦搜、陆战特遣队、水中爆破大队战技顾问,现为成吉思汗健身俱乐部总执行长、恶名昭彰公司执行长,仍判他赔偿10万元。全案确定。

另外,艾玛控告馆长诽谤、公然侮辱罪的刑事官司,一审认为艾玛在检方侦查时,针对馆长指她「测验未过」、「在健身工厂因旷职而离职」、「身体不是练出来的而是整型做的」等言论,已经撤回告诉,因此基于「告诉不可分」原则,其他言论挨告部分也应该视同撤告,依法检察官不应该起诉馆长,因此一审判决公诉不受理。检方上诉后,高等法院发回重审,目前由新北地院更一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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