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一名姓陈的男子,在今年元旦一起事件中被判犯有强制猥亵罪。该男子利用他女儿的17岁同学留宿时,以玩跳蛋游戏为借口,不顾少女的极力反抗,对她进行了不当的触摸,包括摸胸部和私密处等行为。彰化地方法院判决他入狱9个月,并缓刑4年。

根据法院的判决书,事件发生在元旦下午5点左右,陈男在女儿的房间里发现她的同学独自一人。他拿出一个跳蛋,声称要和女同学一起玩,但实际上他将手伸进女学生的衣裤内,并对她进行了多次触摸。尽管女学生努力挣扎,但陈男并未停止,继续抚摸她的臀部、私密处和胸部。最终,女学生报警处理此事。

法官根据儿童及少年福利及权益保障法第112条以及成年人故意对少年强制猥亵罪的相关法条,对陈男做出了判决。他被判入狱9个月,并缓刑4年,期间需要接受保护管束。

这起案件再次凸显了对儿童和少年的保护问题。社会对于性侵犯的零容忍态度应该得到坚守,法律对于这样的罪行也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教育,提高青少年对于自身权益的认识,并加强他们对于不当触摸的警觉性,以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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