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杨忠莅2021年4月15日晚间跟朋友到北市林森北路九酒CLUB喝酒,喝到隔天凌晨2时许,杨男返回松山分局途中,看见南京东路626酒吧外大声聊天的徐权等10人,出声喝斥并骂脏话,一群人追进中仑派出所,徐权气愤推倒值班台前的红龙柱,然后抛掷铁椅砸破电脑萤幕,在休息室睡觉的副所长颜敏森听到声音冲出来制止,与值班员警合力将滋事的徐男等人劝阻拉离,事后徐男来道歉并愿意赔偿电脑萤幕,颜敏森指示警员「简单处理」,未将徐男法办,甚至在工作纪录簿记载「无异常」。
分局长谎称「停电」没录到事发经过
4月16日上午8时,颜敏森向所长许书桓报告此事,说徐男「不慎」碰撞电脑萤幕且愿赔偿,许所长没有查证也没呈报分局长官,当天晚间巡佐傅荣光建议许所长将监视器影像处理掉,随即一起将徐权等人进入中仑派出所喧闹、砸毁电脑萤幕的影像格式化,湮灭徐权的刑事犯罪证据。
而松山分局长林志诚于同月21日晚间知悉中仑派出所监视器硬碟遭格式化,却仍于隔天上午记者会受访时,表示监视器因「停电」未录到画面,同日下午他去台北市议会接受质询,改口说没录到画面是因为监视器复电后,没有重启录影,后来又于记者会安排杨忠莅与徐权等人在松山分局前握手,直到监视器影像被还原,证明警方一路说谎,引发舆论质疑公权力不彰。
惩戒法院认定林志诚身为分局长,却于发布新闻稿、对媒体发言时,未能切实查证并说明警方严正执法立场,导致外界质疑「公权力不彰」「员警包庇犯罪」「分局长竟以停电谎称没录到监视影像」,重创警察形象,因此判决降贰级改叙。
杨忠莅渉足不当场所,违反《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规定,又于酒后口出秽言挑衅民众,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公务员应谨慎,不得有损害公务员名誉及政府信誉之行为,也判决降贰级改叙。
所长许书桓等3人湮灭证据,隐匿犯罪、未即通报分局长官及分局勤务指挥中心,触犯《刑法》湮灭证据罪、《各级警察机关处理刑案逐级报告纪律》规定,均判降壹级改叙。全案可上诉。
黑衣男砸警局无须坐牢
至于「勇闯」派出所的徐权,法院已依损坏公务员职务掌管物品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定谳;民事部分,松山分局向徐男求偿20万8000元,法院已判他只须赔偿电脑萤幕8000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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