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指出,林男于2020年2月与女友交往同居,后来在住处的佛堂内不顾女友女儿的反抗,将她脱光并性侵,之后更以宗教名义、「净身修行轮回满七次」为由,强行要求女友女儿在月经期间裸体打坐,甚至以绑住双手、蒙眼等方式来凌虐、性侵。
变态的是,林男还要求女友参与他的淫行,叫母女俩喝下掺有药物的饮料,使女友女儿无法反抗,然后在她母亲面前逞欲,女友女儿遭受极大的创伤,罹患郁症并曾经轻生,她向母亲哭诉,表示林男曾问她是否可以成为他的第3个妻子,母亲闻言虽然表示自己也很痛苦,但说:「妳的本灵说不怪我。」、「我以为是单纯的修行。」
检警侦查时,林男承认对女友的女儿的强行抚摸、要求她裸体打坐以及在她身上画符。新北地检署根据这些证据起诉林男,指控他犯下加重强制性交和加重强制猥亵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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