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间,贾永婕的父亲去世后,母亲罗老太太独自居住在台北市大安区的老宅,平时多由姐妹、弟弟探望她,但随年纪增长、行动不便,罗太太于2020年9月,搬到弟弟罗宗仁位在松山区的空房,以每月租金5万元承租。
贾永骐控舅舅擅解约7保单
但老太太的儿子贾永骐控诉,舅舅罗宗仁将独居的母亲接去照顾后,明知母亲患有失智症,谎称要购买美国房地产,让母亲陆续解约富邦人寿7张保单,再将解约赎回的款项中96万3000美金(当时约台幤2700万元),汇到2人美国帐户,因此代母亲控告舅舅、舅妈涉犯诈欺取财罪。
罗宗仁夫妇到案否认犯罪,杨悦如辩称,2020年10月19日,大姐(罗老太太)请丈夫带她去富邦人寿了解保单状况,并请柜台人员以儿子贾永骐不养她的理由,将保单受益人改成罗宗仁,去年4月18日,贾永骐得知后询问她为何更换保单受益人,丈夫不愿意遭到指责,隔天她再与姊姊到富邦人寿改受益人,但姊姊不愿意,想要自己用这笔钱,所以才解约。
罗宗仁则称,保险解约后,姊姊得知他想要向二姐借钱在美国置产,就说要帮助他,本来说要送给他,他坚持不要,最后协议用借贷的方式,同时还有去公证人做借款公证。
检认全案为民事纠葛
检察官勘验罗老太太前往富邦人寿办理解除契约的录音录影画面,发现老太太在柜台前有讨论、说笑、发问,和柜台人员对答如流,当她得知解除契约恐损失200万元至300万元时,还会犹豫,在现场打电话给罗宗仁询问是否要解除,且富邦人寿公司也函复检察官表示,罗老太太在解约当时意识清楚。
检察官认为,罗老太太在解除契约时,不仅能对答如流,还会考虑解约后的损害,并计算解除契约后赎回款项是否足够花用,难认为当时心智缺陷辩识能力不足,另外罗老太太借钱给2名被告,为双方借贷关系,若2人有诈欺不法意图,不会大费周章的邀老太太前往公证人事务所办理公证,因此认为全案应该是家族争产所衍生的民事纠葛,与刑责无关,将2人处分不起诉。
贾永骐不满提起再议,高检署认为还需确认罗老太太意识是否清楚,将全案发回台北地检署,检察官重新调阅监视器画面,并将影像发函询问医院,是否能辨识老太太意识状况,但有院方认定可能正常,也有医院认为无法判断,因此依证据不足以认定当时老太太意识不清,第2度将两人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