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宝清提告指称,2022年8月29日上午8时,他接受周玉蔻在宝岛联播网电台主持的「新闻放鞭炮」节目访问,周女问:「你有没有拿共产党的钱?」刚好他有插播,于是告诉周女另有重要电话并挂断,周女却在节目中以嘲讽、讪笑口吻说:「不敢回答。」、「我问他有没有拿共产党的钱,他把我挂掉。」、「关键问题不回答,然后就挂电话。」这让他的社会评价、名誉严重受损。
法官勘验节目录音内容,起先郑宝清侃侃而谈参选理念,之后周玉蔻试图询问问题时,郑男以要接听其他电话为由拒绝,但周女执意问他有没有拿共产党的钱,郑男就挂断电话,周女因此质疑他是否不敢回答问题,并评论他闪避关键问题拒不回应。
法官认为郑宝清当时是市长选举候选人,是参与公共事务的人物,且在接受访问前就知道该节目以主持人访谈方式进行,却于主持人发问时,以挂断访谈电话方式未回答问题,可见周玉蔻质疑他回避问题,并非凭空捏造,而是对可受公评事项表达立场或见解,不是情绪性或人身攻击谩骂言语,为善意合理评论,不构成侵害郑男名誉或信用,因此高院今仍判周玉蔻无须赔偿。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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